·计划生育·
戚莹莹 肖国宏
【摘要】目的了解佛山巿未婚人流青少年现时生育健康状态及院内流产后服务需求,探寻重复流产的影响因素。方法对广东南海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人工流产的230名佛山巿常住未婚青少年采用自行设计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并利用统计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结果<20岁的未婚青少年为36.9%、不良生活嗜好者占11.3%;其中初次性生活年龄<18岁的占60.0%;正在同居者占60.4%;27.4%曾有2名或以上性伴侣;30.5%为重复流产者;对关于性传播疾病的科普知识问答中,得分为0的占19.0%。与初次流产组相比,重复流产组首次性生活年龄小于18岁比例、流产前3月使用不当避孕措施、同居超过1年者、多性伴侣者均高于初次流产者,分别为70.0%:55.6%,60.0%:31.3% ,55.7%:18.6%,57.1%:14.4%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96.5%表示希望接受流产后服务,其中85.2%希望在院内接受此项服务。结论佛山市常住未婚青少年的生育健康现状具有初次性行为年龄低、避孕知识了解度低、未避孕比例及采取低效避孕方式避孕率高、重复流产率高等特点。多个性伴侣、采用低效避孕措施、同居时间超过1年、初次性行为年龄小等均可明显增加重复流产机率。同时,未婚人工流产青少年对院内流产后服务有着强烈的需求。
【关键词】未婚人工流产; 生育健康; 重复流产率; 院内流产后服务
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青少年的性观念日益开放,未婚青少年意外妊娠率及重复流产率较以往明显升高[1]。世界卫生组织近年统计数据显示,每年全球约有4 800万女性进行人工流产,其中中国占27.1%,接受人工流产者50%为24岁以下[2]。性成熟期提前,中国教育模式对性知识教育缺失,未婚青少年面临着意外妊娠、不安全人流及人流后并发症及性传播疾病威胁[3]。其初次接受人工流产的年龄亦提前[4];同时重复流产率亦随之增高。程怡民在北京、长沙及大连3个城市进行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参与人工流产的未婚青年妇女有30.0%为多次流产者[5]。流产后服务在中国近年来成为计划生育及生育健康保健的开展项目的主流。其可有效降低重复流产率。本研究通过对未婚青少年相关生育健康知识进行调查,了解其生育健康状态,并分析其重复流产的影响因素,探寻其流产后服务需求。
1.对象:2012年4月1日—2012年5月30日到佛山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人工流产的230名符合研究对象选择标准的女性。入选标准为年龄14~24岁、因意外妊娠,要求终止妊娠;佛山户籍;未婚健康女性;无精神疾病。初次人工流产者为70例,曾行1次或以上流产的重复人工流产者为160例。
2.调查问卷的设计和数据收集:参考了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提供的“流产女性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年龄、首次性行为年龄、性生活质量及性伴数、生育健康知识及避孕措施采取情况等;问卷共提供了包括性传播疾病了解情况、性传播疾病确诊、预防措施、有关艾滋病传播途径等科普知识等7道性传播疾病知识的问答,正确答案得1分,回答不知道或留空为0分。由专科医务人员作为调查员,以研究对象自填问卷为主,医生询问为辅的方式完成问卷,并收集数据。
3.相关定义:采用低效避孕指体外射精、安全期避孕、性生活后冲洗阴道避孕[6]。流产后服务(post-abortion care,PAC)是生殖健康优质服务(quality of care,QoC)的一项重要内容,流产并发症的医疗服务、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流产后咨询服务、流产后社区服务、流产后生殖健康综合服务五个方面的标准化服务[7-9]。
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统计描述,根据录入数据进行单因素及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将接受调查的研究对象中本次为重复人工流产者作为因变量,人口学特征、生殖健康现状等因素为自变量,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1.基本特征:参与问卷调查的未婚青少年<20岁和20~24岁者分别占 37.0%(85/230)和63.0%(145/230);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下 79.1%(182/230);月均收入 <2000元占 43.0%(99/230);其中有吸烟等不良生活嗜好者占 11.3%(26/230),其中吸烟、酗酒分别为21例和5例。
2.生育健康现状:初次性生活的年龄(18.5±1.9)岁,<18岁和≥18岁者分别 60.0%(138/230)和 40.0%(92/230),最小的仅为 15岁;正同居者占总人数的60.4%(139/230),其中同居1年或以上的占 30.0%(69/230);曾有 2名或以上性伴侣者占 27.4%(63/230),有流产史者占总人数30.4%(70/230),流产次数最多者达 6次;近 3个月未避孕而导致意外妊娠的占总数51.7%(119/230),采用错误使用避孕套者、体外射精及安全期避孕等避孕措施不当者占总人数48.3%(111/230)。
3.生育和性观念调查情况:生殖相关知识来源的3个主要途径为电视及广播等公共传媒占64.8%(149/230),其它为互联网、学校、专业机构/人员(医院、计生服务站、咨询热线等)、同伴、家庭以及社区/工作单位的宣传栏/传单/展览,分别占57.8% (133/230)、52.2% (120/230)、21.7%(50/230)、37.8%(87/230)、22.2%(51/230)和20.9%(48/230)。认为婚前性行为“对未来的婚姻和家庭关系”有影响和无关分别占65.2%(150/230)和 34.8%(80/230)。对“是否认可婚前性行为”认同和不认同的分别占 75.2%(173/230)和24.8%(57/230)。
4.生育健康保健知识知晓度:其知晓的性传播疾病依次为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知晓率分别为19.1%(44/230)8.7%(20/230),5.7%(13/230)。66.5%(153/230)的研究对象甚至不知道性传播疾病包括梅毒、淋病等疾病。被调查者总体均得分为(2.5±2.1)分,19.1%(44/230)得分为 0分,64.3%(148/230)得分在3分或以下。
5.重复流产影响因素:重复流产组首次性生活年龄<18岁者低于初次流产组,重复流产组流产前3月采用低效避孕措施者(体外射精,安全期避孕及错误使用避孕套等)、重复流产组同居超过1年者、不良嗜好(包括吸烟、酗酒)者、多性伴侣者均高于初次流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 佛山巿常住未婚人工流产青少年重复流产影响因素
注:*P<0.05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导致重复流产的影响因素为初次性行为年龄小、采用不当避孕措施、同居时间超过1年、多个性伴侣,见表2。
表2 佛山巿常住未婚人工流产青少年重复流产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6.流产后服务需求:希望接受PAC服务者占总人数96.1%(221/230)。希望接受 PAC服务方式需求(此为多选):接受PAC服务者中希望通过诊室内接受专业指导、通过浏览生育健康宣教画册、通过公共场所宣传栏、通过宣教录像以了解正确避孕者分别 占 83.3% (184/221)、41.6% (92/221)、40.3%(89/221)、23.1%(51/221)。,希望在流产的医院、计划生育机构、学校及其它公共场所者、既希望在院内及其它公共场所接受人工流产后服务和获得流产后治疗性服务者分别占85.2%(196/230)、40.0% (92/230)、50.0% (115/230)、87.8%(202/230)。
2005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关于生育健康部分的目标内容,皆与青少年的健康和发展密切关联,并再次承诺:“到2015年普及生育健康”,并增加了包括“未满足的计划生育需要”在内的两个指标[10]。多个发达国家亦将青少年生育健康列为未来人口发展项目重要内容,并大力推广青少年生育健康教育。荷兰在校学生必修课目内,亦包括青少年的性和避孕教育,并已得到满意的成效[11]。为青少年提供优质流产后服务,经过多方研究调查数据显示,可有效降低重复流产率,并使未婚青少年掌握有效避孕措施,故正逐渐成为中国近年来计划生育及生育健康保健的开展项目的主流。
本次研究,得出结论如下,佛山巿未婚青少年人流及首次性行为呈低龄化趋势。未婚青少年人流者年龄平均为(21±1.7)岁;首次性行为年龄较小,平均为(18.5±1.9)岁,其中18岁以下的为 60.0%,提示佛山巿未婚人工流产青少年人流及首次性行为呈现低龄化趋势。郑红等[12]在广州对未婚青少年性及避孕行为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广州未婚人工流产青少年首次性行为的平均年龄类似。本研究中,大多数对“婚前性行为”,持赞同态度75.2%;同居状态的占60.4%;多性伴侣者占27.4%;此次流产因未避孕而导致者占59.1%;因采取错误或低效避孕措施而导致者的占40.9%;重复流产者达30.5%。同时,其对有效避孕知识知晓率低。可得知:佛山巿未婚人工流产青少年具有初次性行为年龄小、避孕常识知晓度低、未避孕比例及采取低效避孕方式比率高、重复流产率高等特点。经分析显示,初次性行为年龄小、采用不当避孕措施、同居时间超过1年、多个性伴侣为导致其重复流产的影响因素;与另一研究中,关于未婚青少年重复流产影响因素结果类似[13]。佛山巿未婚人工流产青少年对PAC有强烈的需求,96.3%研究对象表示,需要接受PAC服务;且他们希望能得到院内专业人员的专业支持。但目前,在中国尚未开展规范的流产后服务,仍仅停留于流产后注意事项,对避孕药具的个性化选择仍缺乏正确指导[14]。未婚青少年发生性关系低龄化且缺乏基本的生育健康知识,导致人工流产的年龄亦呈现低龄化趋势,给青少年身心均带来较大的伤害,因此利用其到院就诊对医生比较信任的时机,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健康生殖知识宣教并实施流产后不良反应治疗,可明显降低人流后带来的各种身心并发症。陈华等研究亦表明,未婚女性青少年急切需要得到生殖服务,其关于生育健康的各种治疗需求率达到 35.5%[15]。
目前中国计划生育保健服务主要针对已婚育龄期妇女,对未婚青少年的生育健康保健及流产后服务等方面尚未完善[16]。医务人员应利用其来院就诊最佳时机,为其提供流产后避孕及相关的生育健康保健服务,从而达到有效降低重复流产率和高危流产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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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528251 广东,南海第二人民医院妇科(戚莹莹);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妇科(肖国宏)
(收稿日期:2012-11-28)
(编辑:文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