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儿临床·
徐玉娟
【摘要】目的探讨妊娠合并梅毒患者进行规范治疗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对76例妊娠合并梅毒孕妇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妊娠期行全疗程抗梅毒治疗者治疗组,45例,未治疗组为31例。结果治疗组和未治疗组足月分娩率分别为88.9%和54.8%;死胎、早产及足月低体重儿的治疗组发生率分别为4.4%、6.7%及6.7%,明显低于未治疗组的19.4%、25.8%及22.6%;治疗组新生儿死亡率、血清学试验阳性率及先天梅毒儿发生率分别为0、74.4%及7.0%,低于未治疗组的12.0%、96.0%及28.0%;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妊娠合并梅毒孕妇规范治疗可明显改善妊娠结局和围生儿预后。
【关键词】妊娠合并梅毒; 治疗; 妊娠结局
近年来中国梅毒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妊娠合并梅毒患者易发生流产、早产、死胎、先天性梅毒及新生儿死亡,如能早期发现、规范治疗可改善妊娠结局及围生儿预后。对本院分娩的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对象:2011年1月—2013年1月在本院住院分娩孕妇5 985例,确诊妊娠合并梅毒76例,其中一期梅毒2例,表现为硬下疳;潜伏期梅毒74例,未发现任何临床症状和体征。孕妇年龄18~39岁,平均(25.3±3.5)岁,孕周29~41周,平均(36.4±2.6)周。根据终止妊娠前是否完成全疗程抗梅毒治疗,将76例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分为治疗组和未治疗组。治疗组45例,其中18例孕前已确诊,27例孕早期筛查确诊梅毒,正规产前检查,规范治疗,孕妇平均年龄(25.5±3.7)岁,孕次(2.23±1.5)次;未治疗组31例,其中分娩前未治疗15例,未完成全疗程抗梅毒治疗者16例,平均年龄(24.8±3.3)岁,孕次(1.86±1.2)次;两组均无妊娠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等合并症。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3.梅毒诊断:(1)孕妇梅毒诊断方法。病例均行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进行初筛,阳性者进一步RPR定量检测及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PA),两项均阳性者确诊为妊娠合并梅毒,同时根据临床症状和体征进一步确定临床分期。(2)新生儿梅毒诊断方法。凡孕妇确诊为梅毒者,其新生儿娩出后常规检查静脉血RPR滴度及TPPA,同时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判断有无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如肢端掌指皮肤大疱、脱皮、斑疹、鼻炎及鼻塞、肝脾肿大、低体重、呼吸困难、腹胀、梅毒假性麻痹、贫血、病理性黄疸、血小板减少和水肿。如新生儿血RPR和TPPA均阳性,并伴有新生儿两种或两种以上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即诊断为先天梅毒儿。
4.全疗程抗梅毒治疗:(1)早期妊娠。予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双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3周为1疗程,治疗1疗程;产前3个月再注射1疗程。(2)中期妊娠治疗同早期。(3)晚期妊娠。立即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双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连续3周,如发生临产,产后在门诊继续随访治疗。青霉素过敏者改用红霉素口服500 mg,4次/天,连续30 d。妊娠合并梅毒患者胎儿出生后转新生儿科进一步治疗。
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15.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1.妊娠合并梅毒发生率:妊娠合并梅毒发生率为 12.7‰ (76/5 985)。孕早期确诊率 59.2%(45/76);孕晚期或产后确诊率为 40.8%(31/76)。本市户籍28.9%(22/76),完成全疗程抗梅毒治疗者占86.4%(19/22);外来流动人员71.1%(54/76),完成全疗程抗梅毒治疗者占48.1%(26/54)。
2.两组孕妇的妊娠结局比较:治疗组的足月分娩率明显高于未治疗组,死胎、早产及足月低体重儿的发生率明显低于未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 两组孕妇妊娠结局比较[例(%)]
注:两组比较,*P<0.05
3.两组新生儿情况比较:治疗组中无新生儿死亡发生,新生儿血清学试验阳性发生率、先天梅毒发生率明显低于未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表2 两组新生儿情况比较 [例(%)]
注:两组比较,*P<0.05
1.妊娠合并梅毒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疾病,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也可通过妊娠期胎盘感染胎儿,引起先天梅毒,或在分娩时通过软产道感染新生儿[1]。妊娠合并梅毒对妊娠结局可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孕期患各期梅毒均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尤其是一、二期梅毒的孕妇传染性最强,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而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30%[2]。梅毒螺旋体在妊娠任何时期均可穿越胎盘,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发生流产、死胎或胎传梅毒儿[3]。不良的妊娠结局主要与胎盘病变有关,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绒毛细胞滋养层的屏障作用,形成胎盘的局灶性坏死,绒毛炎症水肿及脐动脉病变,导致胎盘功能减退,引起早产、死胎和死产。梁西岚[6]报道,妊娠合并梅毒不治疗,造成早产和死胎的发生率为20.4%和10.2%,发生先天梅毒的危险性达53.1%。本研究中未治疗组早产和死胎的发生率分别为25.8%和19.4%,严重影响了妊娠结局。
2.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早期筛查和规范治疗:孙莉莉等[4]报道86.6%的妊娠合并梅毒患者无临床症状,为潜伏期梅毒。本组资料中妊娠合并梅毒患者76例,其中潜伏期梅毒占97.4%,大多数妊娠合并梅毒患者无明显临床症状及体征,仅靠血清学检查发现,这可能与孕妇处于暂时性免疫抑制状态有关[5]。因此,孕早期应常规梅毒血清筛查尽早发现及早治疗。而正规的孕期保健,合理的梅毒筛查及规范的治疗及随访,可防止90%以上先天梅毒的发生[7]。本研究中治疗组45例,均在孕前或孕早期确诊,采用苄星青霉素肌注规范治疗,除发生2例死胎、3例早产,其余均足月分娩,无新生儿死亡发生,不良妊娠结局较未治疗组明显改善,治疗组新生儿梅毒血清学阳性率及先天梅毒发生率均明显低于未治疗组,提示妊娠合并梅毒患者早期发现、规范治疗可明显改善不良妊娠结局和围生儿预后。另外,本研究资料中71.1%为外来流动人员,保健意识差,大部分患者未能正规产前检查,往往发生流产、早产或胎儿异常时就诊才发现,或者分娩期甚至产后确诊,延误诊治时机,造成不良妊娠结局,因此,应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孕产期管理,加强宣教,争取早期筛查确诊,规范治疗,以改善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妊娠结局和围生儿预后,提高人口素质。
参考文献
1 谢幸,苟文丽.妇产科学.第 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102.
2 谭布珍,黄维新.梅毒螺旋体感染与妊娠.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3,19:707-709.
3 张荣,阚乃颖.妊娠期梅毒的临床结局.安徽医药,2012,16:192-193.
4 孙莉莉,陈艳,张萍.青霉素治疗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与妊娠结局.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08,16:71.
5 樊尚荣,董悦.妊娠合并梅毒.中华围产医学杂志,1998,1:190-192.
6 梁西岚.妊娠合并梅毒临床诊治探讨.河北医学,2011,17:785-787.
7 李炎梅.梅毒产妇及其新生儿的传染性标志物检测结果分析.中国医药导刊,2010,12:116-117.
作者单位:214400 江苏江阴,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江阴医院产科
(收稿日期:2013-08-16)
(编辑: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