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美云 施尧
【摘要】 目的探讨孕期增重对妇女产后1年内体重滞留的影响。方法采用前瞻性队列研究的方法选取在某妇幼保健机构参加体检的产妇作为观察对象,采用四分位数法对孕期增重进行分组,在产后3个月体检时发放问卷调查,调查表为自制问卷,建立观察队列。通过查找孕期保健手册和问卷调查获取基线资料和孕前体重。产后第3个月、第6个月、第9个月、第12个月通过体重秤测量获取产后体重。主要观察指标包括孕前体重、孕期增重和产后体重滞留。结果孕妇产后第3、6、9、12个月平均体重滞留值为(8.06±5.6)kg、(6.42±5.2)kg、(4.69±5.9)kg、(3.35±4.5)kg。孕期增重过多组产后3、6、9、12个月的体重滞留值均高于其他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调整孕前BMI、身高、年龄因素后,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孕期增重过多组产后第12个月体重滞留过多的危险性增加(OR=3.08,95%CI:1.78~5.33)。结论孕期增重与产后1年内的体重滞留有正相关性,孕妇应合理摄入营养,防止孕期增重过多,减少产后体重滞留,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关键词】孕期增重; 产后体重滞留; 队列研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孕期的营养,孕期增重过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孕期增重过多导致的产后肥胖是2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的重要危险因素[1],因此,产后体重滞留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产后体重滞留是发生远期肥胖的重要危险因素[2-3]。有研究表明,产后4~8个月,仍有53.4%的女性体重滞留值超过5 kg[4]。本文通过前瞻性的队列研究方法,探讨不同时期的孕期增重与产后1年内体重滞留的关系,指导孕妇孕期合理摄入营养,适宜增重,防止产后肥胖的发生,为孕期合理的增重和产后肥胖提供指导依据。
1.对象:在2014年9月到2015年9月期间,以产后3个月在某妇幼保健机构参加婴儿体检的产妇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前瞻性的队列研究方法。纳入标准为初产妇,排除标准为患有1型或2型糖尿病、高血压、经产妇以及患有代谢性疾病的产妇。本研究最终共收集满足纳入条件的完整初产妇资料610名。其中孕期增重过少组138名,孕期增重适中组165名,孕期增重过多组307名。平均孕期增重(16.8±5.6)kg,平均年龄(28.0±3.4)岁。
2.基本资料:产后3个月婴儿体检时发放自制的调查问卷,问卷信度和效度均比较高,获取产妇年龄、身高、孕前体重、产前体重,孕期增重=产前体重-孕前体重,孕期体重通过问卷方式无法获取者可查阅孕妇保健手册记录补充。
3.产后体重监测:通过跟踪随访,对产妇产后3、6、9、12个月体重进行测量,体重以kg为单位,产后体重滞留=产后体重-孕前体重。
4.分组标准:由于我国目前对孕期增重尚无确切的分组标准,本研究采用四分位数法对孕期增重进行分组,孕期增重≤P25为孕期增重过少组,P25~P75为孕期增重适中组,孕期增重≥P75为孕期增重过多组。BMI分类标准为BMI<18.5 kg/m2为消瘦,BMI为18.5~23.9 kg/m2为正常,BMI为24~27.9 kg/m2为超重,BMI≥28 kg/m2为肥胖。本研究将超重和肥胖定义为BMI较高组,消瘦定义为BMI较低组,正常定义为BMI适中组。将不同孕期增重组产后第12个月的体重滞留值分为≤5 kg和>5 kg。
5.统计学处理:应用SPSS1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和重复测量方差分析,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1.三组孕期增重组基本情况比较:孕期增重过多组占50.3%(307/610),孕期增重适中组占27.0%(165/610)。方差分析显示,三组在年龄、孕前BMI、身高和孕期增重上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三组孕期增重组基本情况比较(均数±标准差)
注:*P<0.05
2.产后体重滞留情况比较:产后第3、6、9、12个月平均体重滞留值为(8.06±5.6)kg、(6.42±5.2)kg、(4.69±5.9)kg、(3.35±4.5)kg。重复测量方差分析比较发现,三组孕期增重组与不同月份间的交互作用对产后1年内的体重滞留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孕期增重过多组产后体重滞留均值要高于其他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不同BMI组与不同月份间的交互作用对产后1年内的体重滞留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孕前BMI较高组产后体重滞留值最低。见表2。
3.孕期增重与体重滞留关系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将不同孕期增重组产后第12个月的体重滞留值分为≤5 kg和>5 kg,其中滞留值≤5 kg的人数共438例,占71.8%;滞留值>5 kg的人数共172例,占28.2%。以孕前BMI、身高、年龄作为协变量,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孕期增重过多组产后第12个月体重滞留>5 kg的危险性高于其他组。(OR=3.08,95%CI:1.78~5.33)。
表2不同组1年内不同月份体重滞留的情况(kg,均数±标准差)
注:与孕期增重其他两组比较,*P<0.05
表3产后第12个月体重滞留与孕期增重关系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本研究显示,610名研究对象平均孕期增重16.8±5.6kg,其中50.3%的研究对象孕期增重过多,只有27%的研究对象在合适的增重范围内,提示孕期体重增加过重者明显增多,这与以往的研究相一致[5-6]。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孕妇对孕期营养的过度关注,孕期增重过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孕期增重过多会增加妊娠高血压、异常生产及产后肥胖症的危险性[7]。因此,孕期需要给予合理的营养指导,防止孕期增重过多。
本研究产后第12个月平均体重滞留值(3.35±4.5)kg,小于发达国家[8],高于印第安的一项队列研究[9]。产后体重滞留较多易发展为多种疾病,是广大产妇今后的健康杀手。有研究显示,产后体重滞留是影响产后肥胖和营养相关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10],产后体重滞留过多容易发展为肥胖、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
影响产后体重滞留的因素很多,如孕期增重、孕前BMI等。本研究显示,不同的增重组和不同的孕前BMI组与不同月份的交互作用对产后体重滞留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调整孕期BMI等因素后,孕期增重过多组导致产后体重滞留过多的危险性增加(OR=3.08),说明孕期增重是产后体重滞留的一个重要危险因素[11-12]。由于经济条件的允许和营养观念的改变,很多孕妇孕期盲目进补,摄入过多的能量和蛋白质,加上孕期运动减少,孕期增重过多的现象悄然发生,为产后的体重滞留和远期的健康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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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230031 安徽,合肥市解放军第105医院营养科
(收稿日期: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