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

深圳市妇女家庭经济伤害发生状况研究

韩煊 刘筱娴 李丽梅 赵广英

【摘要】 目的 了解妇女家庭经济伤害发生的情况,为改善妇女生活状况提供思路。 方法 随机抽取1 607名16岁及以上的妇女进行问卷调查,对74例存在家庭经济伤害的问卷进行分析。 结果 家庭经济伤害的施暴者以伴侣最常见,达50.0 %,年发生频率在2~5次及6次及以上最多,均达29.7 %,施暴者以1个人最常见,达56.8 %,主要发生在双方共同的住所,达51.4 %,主要造成受害者精神损害,达98.7 %,妇女最主要的处理方式是告知他人,占77.0 %,妇女最希望得到的处理是惩戒施暴者,达40.5 %。 结论 妇女家庭经济伤害的主要预防对象是伴侣,对其进行必要的宣教、行为制约,维护妇女经济地位,是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策略。

【关键词】 妇女; 经济伤害; 预防

妇女伤害是由于女性性别角色和生理特征造成或可能造成对女性的伤害或痛苦的行为[1],包括躯体伤害、精神伤害、性伤害和经济伤害。目前在躯体、精神和性伤害方面已经有一些研究,但涉及经济伤害的研究较少。经济伤害指因为女性性别而被限制物资使用,控制享有或不能平等享有社会福利、工作机会和回报、教育的机会和权力等,在家庭内主要是禁止伴侣工作,把家庭的重担全部压给女性,因嫁妆、门第问题虐待女性等,但不包括因传统性别观念造成的继承和财产享有权的差异。经济伤害对女性生存和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为了解经济伤害的发生情况,本课题组开展了专项调查研究,旨在对妇女经济伤害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为进一步地研究和解决妇女伤害问题打开思路。本文重点对家庭内的经济伤害进行描述和分析,以期从较小的社会单元——家庭的视角探索提高妇女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方法。

对象与方法

1.对象:2011年11月25日—2012年3月1日利用简单随机抽样法随机抽取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福田区街道雨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宝安区沙井预防保健所门诊诊疗的16岁以上妇女;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深圳市驰展科技有限公司女职工进行调查,有效问卷1 607份,74份问卷存在家庭经济伤害。

2.问卷设计调查内容:调查采用自编的《妇女伤害状况调查表》,问卷以文献和现场调查为基础,参考《 domestic violence, sexual victimisation and stalking module-UNECE》[2]、《危险评估量表(danger assessment, DA)》、[3]《修正冲突行为量表(conflict tactics scale, CTS)》[3]编制,参加编制的人员有教授、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等,调查表包括问卷及《妇女伤害事件描述备选答案列表》。问卷分妇女伤害状况调查和一般情况两部分,第一部分妇女伤害状况调查包括经济、精神、躯体、性伤害事件施暴人情况、施暴频率、环境、后果、处理及防治需求等内容;第二部分为一般情况,包括年龄、户籍、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收入及对伤害的认知与需求等内容。问卷中经济、精神、躯体、性4种类型伤害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的克朗巴哈ɑ系数分别为:0.79、0.85、0.67、0.79。问卷整体结构效度Kaiser-Meyer-Olkin(KMO)值为0.77,4种伤害类型KMO值分别为:0.78、0.83、0.66、0.72,Bartlett检验P值均<0.001。

3.调查方法:调查员经过统一培训,按照规定方法和标准,采取一对一现场调查,由受试自主填写,经调查员审核,对缺项、错项及不理解之处及时讲解纠正,保证调查内容的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可靠性。

4.相关定义:(1)精神损害。指伤害导致受害人产生精神方面的疾病,轻者包括情绪或心理问题,严重者出现精神疾病甚至自杀。(2)躯体损害。指伤害导致受害人出现身体方面的疾病,包括内科疾病、外科疾病、妇产科疾病如生殖器感染、流产、死胎等。(3)社会功能损害。指伤害导致受害人正常的社会活动能力破坏,包括社会经济生活、社交生活、家庭完整性和社会形象破坏。(4)求助社会力量。指求助除私人身份外的人员或机构,如报警、求助妇联和政府部门、求助社会组织和机构、求助医院及医护人员等。

5.统计学处理:用Epidata 3.1软件建立数据库,将编码后的调查表经双人双录,对两次录入的数据进行一致性检验,并对数据库进行逻辑校对并修正,利用SPSS 13.0对数据进行统计描述。

结果

家庭经济伤害的施暴者以伴侣最常见,其次是家长。年发生频率在2~5次与6次及以上最多。施暴者以1个人最常见。主要发生在双方共同的住所最多,其次是发生在自己的住所。主要造成受害者精神损害,其次是社会功能损害。妇女最主要的处理方式是告知他人,求助社会力量的最少。妇女最希望得到的处理是惩戒施暴者,其次是希望得到法律、经济援助。见表1。

讨论

1.家庭经济伤害施暴人及施暴内容:在妇女社会地位仍需提高的情况下,在家庭经济生活中妇女经常会遭受来自密切接触人群的伤害。家庭中经济伤害施暴者通常只有1个人,以伴侣最常见[4],也同时有其他如家长、亲戚施暴,家庭内经济伤害的主要方式有对生活物资、教育和工作机会的控制、剥夺,甚至将沉重的家庭生活负担压给妇女,不给妇女应有的家庭内尊重等。经济暴力不但是妇女伤害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引起其他形式妇女伤害的原因[5],防止经济暴力的出现对家庭暴力的防治有积极意义[6]。在中国大部分妇女承担主要家务工作,甚至还面临承担社会工作的负担,如何平衡两者?如何给予家务工作应有的社会经济回报和社会认可?建立婚内对弱势救济机制,对伴侣行为进行道德和法律约束,提高妇女家庭经济地位[7],保持妇女经济独立性[8],可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问题。

表1 妇女家庭经济伤害发生状况的描述(n=74)

家庭经济伤害项目 内容频数频数百分数(%)施暴者∗ 伴侣3750.0 前伴侣79.5 家长2027.0 亲戚56.8 不想回答1114.9 合计80108.1年发生频率(次) 11013.5 2~52229.7 6~202229.7 不想回答2027.0 合计74100.0施暴者数∗∗(人) 14256.8 21216.2 3~1045.4 不想回答1520.3 合计7398.6环境 自己的住处1621.6 对方的住处56.8 共同的住处3851.4 工作场所22.7 公共场所45.4 其他1418.9 合计79106.8后果∗ 精神损害7398.6 躯体损害45.4 社会功能损害2432.4 其他1520.3 合计116156.8处理∗ 没告知他人1520.3 告知他人5777.0 求助社会力量56.8 其他1520.3 合计92124.3防治需求∗ 医疗服务912.2 法律、经济援助2635.1 惩戒施暴者3040.5 社会环境改善45.4 社会支援1114.9 其他2635.1 合计106143.2

注:*问卷设计是多选题,以家庭经济伤害施暴者为例,某个妇女可能同时受到丈夫、家长等的经济伤害因此合计频数会大于100 %;**缺失1例。

2.家庭经济伤害发生频率和环境:从家庭经济伤害的年发生频率上看,1年内遭受多次家庭经济伤害的妇女占大多数,提示家庭经济伤害一旦发生会出现继续发生的倾向,可能因为首次发生后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这鼓励了施暴者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家庭经济伤害发生在妇女住所高于发生在伴侣住所,可能作为给予者的妇女容易发生经济生活被动和损失,承担更多家庭负担。因此,妇女第一次遭受家庭经济伤害时就应该积极寻求解决,另外可以从社会法律[9]以及个人角度出发,对建立与他人共同生活的情况,考虑制定防止家庭经济仍害发生的措施。虽然家庭成员互相信任是家庭幸福的基础,防范家庭成员将面临道德伦理的考量,但把握好一切行为始终是为维护人们的幸福安康,也会逐渐得到人们的接受。

3.家庭经济伤害发生的后果、处理和防治需求:家庭经济伤害主要造成受害妇女精神损害,抑郁、焦虑等,其次是社会功能损害,影响妇女的社会交往、生活能力等,严重的会导致妇女自杀[10]。向他人倾诉是妇女缓解精神痛苦的主要方式,受害妇女最希望得到的解决方式是惩处施暴者,其次是得到法律、经济援助。亲友、同事是最主要的倾诉对象,受害妇女更多通过共同交际圈对自己的支持,和对施暴者的谴责,来解决问题。尽管向专业人士倾诉更私密、安全,向社会机构寻求解决更有效,但很少妇女寻求专业人士舒缓精神压力并寻求社会力量、机构解决不公平的经济遭遇,可能与生活观念、寻求解决的便利性、经济支出等有关。

妇女家庭经济伤害作为妇女伤害的表现形式之一,也作为其他类型妇女伤害的诱因,需要积极防治。重点防治对象是伴侣,除了社会道德力量的约束,需要法律在婚姻内外给予经济弱势者一定的保护。另外,妇女保持经济独立,保持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本研究仅对妇女家庭经济伤害发生的几个要素进行了基于被试主观描述的调查,对家庭经济伤害形成的机理需要进一步研究。希望在社会各方力量的努力下,妇女伤害状况能够得到逐步的改善。

参考文献

1 高燕秋,Tamara Jacka.西部农村地区家庭暴力发生情况及对妇女精神健康的影响.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2012,44:379-386.

2 Domestic Violence, Sexual Victimisation, Stalking Module - UNECE. http://www.unece.org/fileadmin/DAM/.../2005-06_IPV_module.pdf.

3 危险评估量表、修正冲突行为量表。http://www.ccunix.ccu.edu.tw/~deptcrm/update/940712.doc.

4 邹韶红,张亚林,张勇,等.夫妻暴力社会人口学及社会文化因素的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0,18:326-328.

5 Crowne SS,Juon HS,Ensminger M,et al.Risk factors for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initiation and persistence among high psychosocial risk Asian and Pacific Islander women in intact relationships. Womens Health Issues,2012,22: 181-188.

6 陈苇,姜大伟,石婷.防治家庭暴力情况调查报告──以重庆市某区某街道社区为调查对象.海峡法学,2011,13:53-62.

7 Piispa M.Age and meanings of violence: Women's experiences of partner violence in Finland. J Interpers Violence,2004,19: 30-48.

8 Maziak W,Asfar T.Physical abuse in low-income women in Aleppo,Syria.Health Care Women Int,2003,24:313-326.

9 蒋月.新中国60年婚姻立法改革述评:基于性别平等的观察与前瞻.海峡法学,2011,13:3-15.

10 解田田.我国农村妇女自杀问题初探.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114-116.

基金项目: 广东省科技厅基金(2011B031900003)

作者单位: 518133 深圳,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儿童保健科(韩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妇幼卫生系(刘筱娴),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雨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李丽梅),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卫生监督所儿童保健科(赵广英)

通讯作者: 韩煊(hanxuan415@126.com)

(收稿日期:2013-03-09)

(编辑:刘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