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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政策对重点监测城市助产机构活产数变化的影响

赵薇 黄爱群 胡焕青 王美琳

【摘要】 目的研究单独两孩政策对重点监测城市活产数变化的影响,为制定妇幼健康相关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方法结合中国-世卫组织2014—2015双年度合作项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对妇幼健康服务影响监测”,选取北京市海淀区和朝阳区、深圳市、武汉市和成都市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收集辖区所有助产机构(共338家)内2013—2015年各季度活产数及2014年3季度以后各季度单独两孩活产数等相关数据,对活产数变化情况、单独两孩活产数占比情况、单独两孩活产对总活产增量的贡献率(占比)情况等进行分析。结果各城市2014年总活产数较2013年均有所增长,2015年较2013年各城市情况不一。政策实施后,单独两孩活产数占比各城市不一,2014年下半年以北京最高(5.7%),2015年全年以成都和北京最高(15.2%和9.5%),深圳和武汉较低(5.5%和5.2%)。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全年单独两孩活产数对总活产增量的贡献率平均分别为17.7%和166.9%。结论单独两孩政策对重点监测城市活产数变化影响明显,且各城市受影响程度不一,其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尤其是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助产服务资源面临巨大挑战。

【关键词】生育政策; 单独两孩; 政策影响; 重点城市; 活产

2014年,我国各地陆续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随着累积生育需求的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数量将有所增加,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数量更将面临新挑战。目前,各方在政策实施前对新政策出台对人口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但还应考虑对助产医院的影响及卫生资源的配置问题,以便应对政策调整给医院造成的冲击[1]。目前,尚未有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对全国或者某些地区活产数影响的相关研究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4]32号)中也明确指出,要以大中城市和流动人口流入较多的地区为重点,及时了解产科活产数、床位使用等情况。因此,本文通过分析2014—2015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国部分重点城市助产机构活产数变化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妇幼健康资源配置相关研究以及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资料与方法

1.资料来源:资料均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开展的中国-世卫组织2014—2015双年度合作项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对妇幼健康服务影响监测”。监测地区为北京市海淀区和朝阳区、深圳市、武汉市和成都市,共覆盖48个区县。调查机构为监测地区内所有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共计338家。调查内容包括2013—2015年各季度各助产机构内活产数以及单独两孩活产数等情况。其中单独两孩活产数从2014年第3季度开始收集,单独两孩活产数定义为符合单独两孩新政的夫妇此次生育为其第二个孩子,不包括符合旧政策原本就可以生育二孩的情况。

2.资料收集方法:监测地区内各级助产机构根据各类原始记录(登记)或本地(本机构)信息系统,按季度统计出本机构内有关数据,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定期进行收集汇总,经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审核后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通过多次对数据进行逻辑关系审核与驳回修改,并与年报数据进行比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3.统计学处理:用Excel建立数据库,应用SPSS 19.0进行统计分析,使用活产数、单独两孩活产数占比、单独两孩活产数在总活产增量中占比等指标进行描述性分析。其中,活产数=助产机构内分娩活产数量;单独两孩活产数占比=某地区某时段助产机构内单独两孩活产数/该地区该时段助产机构内总活产数×100%;单独两孩活产数在总活产增量中占比=某地区某时段助产机构内单独两孩活产数/(该地区该时段助产机构内总活产数-该地区某年同期助产机构内总活产数)×100%。

结果

1.监测地区各级助产机构总活产数:各城市2014年总活产数较2013年均有所增长,总体增长14.8%,其中北京增加最高(29.8%);但2015年较2013年,总体增长5.7%,其中武汉和成都增长较多,分别为10.4%和18.6%,深圳增长2.4%,基本持平,北京反而下降(-14.4%)。见表1。

表1各城市2013—2015年总活产数及与2013年同比增长情况

城市2013年总活产数(人)2014年总活产数(人)同比增长率(%)2015年总活产数(人)同比增长率(%)北京8693811285429874457-144深圳19401021482610719863024武汉9949310930699109855104成都149695171637147177553186合计53013660862314856049557

2.监测地区各级助产机构单独两孩活产数及其占比:各城市单独两孩活产数占比2014年平均为2.8%,以北京最高(5.7%),成都次之(3.8%)。2015年较2014年均有所增长,平均为9.0%,以成都最高(15.2%),北京次之(9.5%),深圳和武汉也分别达到了5.5%和5.2%。见表2。

表2各城市2014年下半年与2015年全年单独两孩活产数及其占比情况

城市2014年下半年总活产数(人)单独两孩活产数(人)占比(%)2015年全年总活产数(人)单独两孩活产数(人)占比(%)北京6170935425774457705695深圳1212471349111986301085255武汉59160109018109855571852成都9318635023817755327043152合计3353029483285604955066990

3.单独两孩活产对总活产增量的贡献率(在总活产增量中占比):与2013年同期比,2014年下半年、2015年全年单独两孩活产对总活产增量的贡献率(即在总活产增量中占比)见表3。可见,2014年贡献率平均为17.7%,以成都和北京最高,达24.1%和21.4%;2015年贡献率平均达166.9%,其中武汉和成都分别为55.2%和97.1%,深圳为234.9%,即单独两孩活产对总活产数原本可能的下降趋势起到了逆转作用;而北京贡献率为-56.5%,即单独两孩活产对总活产数原本可能的大幅下降趋势起到了缓解作用。

表3与2013年同比单独两孩活产对总活产增量的贡献率

城市2014年下半年同比总增量(人)总增量中单独两孩占比(%)2015年全年同比总增量(人)总增量中单独两孩占比(%)北京16594214-12481-565深圳163498346202349武汉623217510362552成都1451124127858971合计53686177303591669

讨论

之前各项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对出生人口的研究基本为预测性研究或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情况(生育意愿)分析[2],但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的差异可能扭曲预测所得结果[3]。本研究则选择受单独两孩政策影响可能较大的4个大中城市,对其所有助产机构2013—2015年分娩总活产及单独两孩活产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动态监测,并进行纵、横向比较,分析其受单独两孩政策影响程度,因此更具有实际意义和价值。

北京大学康楚云等[1]采用抽样方式就2014年11—12月生育政策对助产医院分娩量(实际生育行为情况)的影响做了横断面调查研究,发现生育政策一经出台在短时间内对出生数量即产生影响。而根据本研究数据,四城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第一年(即2014年)总活产数增长明显,与康楚云等[1]的相关结果类似。另有文献提出[4],根据最新的对政策调整直接影响到的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调查,生育潜能存量的释放比例为50%~60%,特别是在政策调整的第二年将释放34%左右,由此带来的出生堆积不可避免。而根据本研究数据,政策实施第二年(即2015年)部分城市总活产数较2013年下降或基本持平,与基于生育意愿调查的生育潜能释放预估不一致。而据项目现场调研了解,总活产数变化可能受到“羊年效应”混杂因素影响,导致政策影响的分析结果可能存在偏倚。

本研究纵横向比较结果显示,各监测城市活产数受单独两孩政策影响均比较明显,以2015年受影响更甚,且各监测城市活产数受单独两孩政策影响严重程度不一。 从2014年下半年与2015年全年单独两孩活产数占比来看,2014年北京受影响较大,达到5.7%;2015年各城市均受影响较大,成都和北京分别达到了15.2%和9.5%,深圳和武汉也均达到了5.2%以上。从单独两孩活产对总活产增量的贡献率来看,平均从2014年的17.7%上升到2015年的166.9%,可见单独两孩政策对活产数的影响是相当明显的,尤其以2015年受影响最大。其中,成都2015年贡献率达97.1%,可见其活产数的增长基本均是由单独两孩政策造成;深圳2015年贡献率达234.9%,可见对总活产数原本可能的下降趋势起到了逆转作用;北京2015年总活产数均下降,贡献率达-56.5%,可见对总活产数原本可能的大幅下降趋势起到了缓解作用。以上均又验证了文献所提,生育政策一经出台在短时间内对出生数量即产生影响和基于生育意愿调查的生育潜能于第二年集中释放的预估。并进一步得出,单从总活产数变化来评估生育政策造成的影响不够客观,而从符合生育政策的实际活产数情况来评估则更为客观准确。

有研究[5-6]显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也只能达到1.6左右,远不能达到国际认定的2.1,对改善我国人口问题的预计效果不明显。但就活产数绝对数和增长情况来看,单独两孩政策对各监测城市的影响明显,提示其对各城市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尤其是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助产服务资源数量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生育需求将进一步释放,符合政策条件的育龄人群数量较多,且高龄二胎剖宫产史孕产妇增加,城市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可能面临更巨大的挑战,需通过合理分配产科床位资源、稳定助产人力资源、建立有序的产科分级就诊格局[1,7],来努力保障母婴安康。因此,继续动态监测生育政策调整对大中城市助产机构活产数的影响,将有利于为制定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进一步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康楚云,高燕秋,宋莉,等.生育政策调整对助产医院分娩量及产妇构成的影响.人口研究,2015,39:85-92.

2 翟振武,李龙.“单独两孩”政策的回顾与展望.人口与计划生育,2015:8-10.

3 王军.生育政策调整对中国出生人口规模的影响—基于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视角.人口学刊,2015,37:26-33.

4 石人炳.“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初期的出生堆积及其特点.人口与经济,2014:8-10.

5 季永杰.“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现状调查-基于地方差异的比较研究.法制博览,2015:49-51.

6 乔晓春.从“单独二孩”政策执行效果看未来生育政策的选择.中国人口科学,2015:26-33.

7 葛晓云,刘维韦,施月琴,等.关于如何完善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的思考.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5,26:3-4.

作者单位:100081 北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通讯作者:黄爱群(aqhuang@chinawch.org.cn)

(收稿日期:2017-01-24)

(编辑:方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