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育健康杂志. 2011, 22(6): 1793-0.
目的 了解取宫内节育器(简称取器)后再次妊娠的影响因素,为育龄妇女取器后选择适宜的妊娠时间和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对2 762例取器育龄妇女进行调查,了解取器后妊娠延迟时间、带器年限和宫内节育器(IUD)种类对妊娠结局的影响.结果 妊娠比例占86.2 %;取器后1年内妊娠占73.9 %,1~6 个月内妊娠占53.5 %;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11.7 %,,不良妊娠结局中自然流产占6.0 %,早产占4.5 %,胎婴儿畸形占0.8 %,其它异常占0.4 %(8/1 829).取器后不同妊娠时间的异常妊娠结局发生比例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取器后4~9 个月怀孕异常妊娠的发生率较低,3个月内和10个月以上妊娠者自然流产、死胎、出生缺陷和葡萄胎发生率明显增高;不同带器时间和种类异常妊娠结局发生比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取出IUD后妊娠不增加异常妊娠总发生率,取器后妊娠时间与异常妊娠有明显的关系,放置IUD年限和IUD种类对异常妊娠影响不明显,但放置10 年以上的妇女自然流产有增高趋势.